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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户籍制度改革 浙江正在下一盘大棋
2023-07-19 12:32:11 稿源: 潮新闻  

全国各城市降低落户门槛俨然已成趋势,浙江也于近日放出了一个“大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大众关注。

这份将于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而被“除外”的杭州市区,将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一直在致力于放宽落户政策。对浙江而言,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有什么目标和意义?有哪些特色亮点?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户籍制度,中国浩浩荡荡人口流动中的一道大闸,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这道闸门逐渐打开。我国的户口迁移政策逐步放开放宽——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到“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再次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涉及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内容。

从这些文件中我们不难发现,从建制镇、小城市,到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再到50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超大特大城市,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与放宽落户限制一直在稳步推进,并已近乎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和地区。

仅就今年来说,有多个大型城市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1月,郑州宣布,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户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4月,大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的意见。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配偶、子女均可在大连市落户。

在省级层面,浙江也并非首个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

2021年1月,江西省宣布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2021年6月,湖北省宣布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2022年11月,山东省宣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而在浙江,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也在稳步推进。

以杭州的学历落户为例,2019年,杭州规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而到了今年4月,学历落户的限制就放得更开了: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不含)以下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随着落户限制的不断放宽,越来越多有意愿未落户人群将能在城市扎根。当更多“浙江常住人口”成为“浙江户籍人口”,他们也将更好地成为城市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共享者。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关键举措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六普”,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增长显著,乡城流动占比上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加快。数据显示,2000年、2010年、2020年,乡城流动占流动人口的比重分别为52.2%、63.2%、66.3%,农业户籍人口流动到城镇地区是我国人口流动最显著的特征。

对于正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而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着更深一层的意义。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全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举措,也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也正因如此,《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个目标:到202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2年的73.4%提高到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要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落户政策的每一点改变,之所以受到大众瞩目,关键就在于户籍附着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多种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重中之重就在于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让他们就业更充分、居住更安定、教育更优质、医疗更便捷、保障更有力、文化更丰富。

今年以来,浙江把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作为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之一。这一重大工程,意在推进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和优质共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作为全国层面走在前列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省域实践,《实施方案》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从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

比如,《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从36.3万套(间)提高到120万套(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要大于90%,全省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从67%增加到80%,以及各类保险的参保人数指标等等。

公共服务到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质量才会不断提升。

就在《实施方案》对外公布的前一天,浙江省政府网站上还发布了另外一个文件。

这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浙江将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可享受常住地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这也意味着,凭借积分,即使没有落户,新市民也可以在常住地申请享受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的提高,以及城市氛围更加开放包容,农业转移人口才会更好融入城市,为城市赢得更多发展机遇。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就业大省,吸纳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产业工人和城市服务业员工。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

2022年,在全国总人口出现拐点的背景下,浙江常住人口仍然增加37万人,增量位居全国第一。

人口,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每当户籍制度调整,人们就会聚焦“抢人”。

一方面,浙江本地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较为疲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省出生率为6.28‰,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仅为0.04‰。与2021年相比,自然增长率下降0.96个千分点。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产业链的重构,各地都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人力资本的结构性短缺现象相对突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能人才。

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并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对缓解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都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

同时,对于进城的农业人口而言,在把他们吸引过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留下来。

比如,农民进城落户后,他们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怎么办?

中央有关部门此前早有规定,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更大的处置权,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但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

而浙江的《实施方案》也明确,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再比如,农民工进城务工,如何确保劳有所得?

《实施方案》中也规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制造业重点领域及新就业形态领域欠薪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作用,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一套“组合拳”打下来,能否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南通大学长三角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建华在接受媒体时表示:“这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以上海为例,虽然这几年也在不断放宽落户的条件,但常住人口依然逐年下降。何建华认为,在有更多选择的情况下,人们在选择城市时会有更多考虑,比如在目前高铁联网与中西部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重庆、武汉、西安等城市,对外来人口也有着不小的吸引力。

尽管如此,取消落户限制是大势所趋。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可以自由选择想要工作居住的城市,让合适的人来到合适的城市,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大特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要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尤其是在产业发展、收入分配等方面缩小城乡差距。

从放宽落户限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正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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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户籍制度改革 浙江正在下一盘大棋

稿源: 潮新闻 2023-07-19 12:32:11

全国各城市降低落户门槛俨然已成趋势,浙江也于近日放出了一个“大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大众关注。

这份将于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而被“除外”的杭州市区,将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一直在致力于放宽落户政策。对浙江而言,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有什么目标和意义?有哪些特色亮点?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户籍制度,中国浩浩荡荡人口流动中的一道大闸,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这道闸门逐渐打开。我国的户口迁移政策逐步放开放宽——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到“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再次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涉及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内容。

从这些文件中我们不难发现,从建制镇、小城市,到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再到50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超大特大城市,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与放宽落户限制一直在稳步推进,并已近乎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和地区。

仅就今年来说,有多个大型城市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1月,郑州宣布,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户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4月,大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的意见。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配偶、子女均可在大连市落户。

在省级层面,浙江也并非首个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

2021年1月,江西省宣布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2021年6月,湖北省宣布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2022年11月,山东省宣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而在浙江,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也在稳步推进。

以杭州的学历落户为例,2019年,杭州规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而到了今年4月,学历落户的限制就放得更开了: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不含)以下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随着落户限制的不断放宽,越来越多有意愿未落户人群将能在城市扎根。当更多“浙江常住人口”成为“浙江户籍人口”,他们也将更好地成为城市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共享者。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关键举措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六普”,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增长显著,乡城流动占比上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加快。数据显示,2000年、2010年、2020年,乡城流动占流动人口的比重分别为52.2%、63.2%、66.3%,农业户籍人口流动到城镇地区是我国人口流动最显著的特征。

对于正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而言,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着更深一层的意义。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全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举措,也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也正因如此,《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个目标:到202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2年的73.4%提高到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要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落户政策的每一点改变,之所以受到大众瞩目,关键就在于户籍附着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多种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重中之重就在于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让他们就业更充分、居住更安定、教育更优质、医疗更便捷、保障更有力、文化更丰富。

今年以来,浙江把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作为省政府“十项重大工程”之一。这一重大工程,意在推进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和优质共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作为全国层面走在前列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的省域实践,《实施方案》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从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

比如,《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从36.3万套(间)提高到120万套(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要大于90%,全省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从67%增加到80%,以及各类保险的参保人数指标等等。

公共服务到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质量才会不断提升。

就在《实施方案》对外公布的前一天,浙江省政府网站上还发布了另外一个文件。

这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浙江将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可享受常住地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这也意味着,凭借积分,即使没有落户,新市民也可以在常住地申请享受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的提高,以及城市氛围更加开放包容,农业转移人口才会更好融入城市,为城市赢得更多发展机遇。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就业大省,吸纳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产业工人和城市服务业员工。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

2022年,在全国总人口出现拐点的背景下,浙江常住人口仍然增加37万人,增量位居全国第一。

人口,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每当户籍制度调整,人们就会聚焦“抢人”。

一方面,浙江本地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较为疲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省出生率为6.28‰,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仅为0.04‰。与2021年相比,自然增长率下降0.96个千分点。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产业链的重构,各地都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人力资本的结构性短缺现象相对突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能人才。

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并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对缓解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都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

同时,对于进城的农业人口而言,在把他们吸引过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留下来。

比如,农民进城落户后,他们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怎么办?

中央有关部门此前早有规定,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更大的处置权,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但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

而浙江的《实施方案》也明确,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再比如,农民工进城务工,如何确保劳有所得?

《实施方案》中也规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制造业重点领域及新就业形态领域欠薪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作用,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一套“组合拳”打下来,能否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南通大学长三角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建华在接受媒体时表示:“这还需要时间来证明。”

以上海为例,虽然这几年也在不断放宽落户的条件,但常住人口依然逐年下降。何建华认为,在有更多选择的情况下,人们在选择城市时会有更多考虑,比如在目前高铁联网与中西部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重庆、武汉、西安等城市,对外来人口也有着不小的吸引力。

尽管如此,取消落户限制是大势所趋。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可以自由选择想要工作居住的城市,让合适的人来到合适的城市,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大特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要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尤其是在产业发展、收入分配等方面缩小城乡差距。

从放宽落户限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正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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