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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房屋征收有新消息
2023-07-27 15:09:00 稿源: 海曙发布  

关于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随机选定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通过随机抽签方式选定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对项目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调换房屋的预评估比准价格进行测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预评估内容

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调换房屋的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项目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39万平方米(未包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约25户。

二、报名条件

(一)评估机构列入2023年度宁波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

(二)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预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带身份证原件);

(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证书;

(六)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预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报名及抽签选定工作全权委托浙江省宁波市甬城公证处现场监督。

(二)浙江省宁波市甬城公证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的评估机构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三)在审核通过的所有评估机构中由征收办委托代理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该项目的预评估机构(只抽取一次,抽中者即确定为本项目预评估机构)。如报名的预评估机构只有一家,则该家评估机构直接确定为该项目的预评估机构。

(四)参加本次报名及随机抽签选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活动的候选评估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等候并参加现场抽签活动。未携带第三项要求的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者未在截止的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作自动弃权。

五、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下发<实施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建发〔2015〕75号)第十四条,上述项目涉及的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费用,根据评估对象测算价值,按评估费标准的4%下浮10%比例确定;测算价值按预评估比准价格与评估对象的建筑面积之积确定。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与房屋征收评估为同一家评估机构的,不支付该费用。

六、报名及随机选定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以抽签地点显示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抽签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以抽签地点显示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及抽签地点:祖关山路3号2楼213室南门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394101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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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房屋征收有新消息

稿源: 海曙发布 2023-07-27 15:09:00

关于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随机选定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通过随机抽签方式选定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对项目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调换房屋的预评估比准价格进行测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预评估内容

三市地块二号(武警支队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调换房屋的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项目涉及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39万平方米(未包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约25户。

二、报名条件

(一)评估机构列入2023年度宁波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

(二)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预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的,带身份证原件);

(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证书;

(六)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预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报名及抽签选定工作全权委托浙江省宁波市甬城公证处现场监督。

(二)浙江省宁波市甬城公证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的评估机构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三)在审核通过的所有评估机构中由征收办委托代理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该项目的预评估机构(只抽取一次,抽中者即确定为本项目预评估机构)。如报名的预评估机构只有一家,则该家评估机构直接确定为该项目的预评估机构。

(四)参加本次报名及随机抽签选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活动的候选评估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等候并参加现场抽签活动。未携带第三项要求的报名资料或资料不全,或者未在截止的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作自动弃权。

五、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收费标准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下发<实施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建发〔2015〕75号)第十四条,上述项目涉及的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费用,根据评估对象测算价值,按评估费标准的4%下浮10%比例确定;测算价值按预评估比准价格与评估对象的建筑面积之积确定。预评估比准价格测算与房屋征收评估为同一家评估机构的,不支付该费用。

六、报名及随机选定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以抽签地点显示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抽签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以抽签地点显示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及抽签地点:祖关山路3号2楼213室南门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394101

编辑: 杜寅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