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的罗女士来到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康美派出所报警,称她是一名网络主播,被粉丝骗走8万余元。
部分转账截图。图源:警方供图
据悉,罗女士热爱表演、唱歌,常在某平台上进行直播。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网友王某常常在直播间为她打赏、刷礼物,逐渐登上“榜一大哥”的位置。此后,王某添加了罗女士的微信,两人相熟后,王某自称是英国留学的富二代,罗女士对此深信不疑。一次,王某发来一张全英文的银行转账截图,称自己给罗女士转了1万英镑。由于他在国外,无法直接在直播平台上充值,所以需要罗女士代替他充值。至于他给罗女士转的账,由于跨国,则需要三天才能到账。
罗女士并没有发现其中的陷阱,在两三天内为王某的账号总共充值8万余元虚拟币。然而王某的转账却迟迟未到,此时王某表示自己已经回到国内,遇到点困难,这笔钱今后一定会还,之后却逐渐失联。罗女士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经查,王某并不是留学生、富二代,且不止一次冒充富二代实施诈骗。王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源:微博
对此,网友们直呼网络套路深,诈骗防不胜防。
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联合编制的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显示,我国网络直播账号超1.5亿个、内容创作者账号超10亿个、市场营收近2000亿元,网络直播用户规模高达7.51亿。火爆的直播间也吸引了不怀好意的诈骗分子潜伏蹲守。
法治网记者搜索发现,这类“反向吸金”的诈骗套路屡屡发生,且受害人较为集中,多为直播主播和网络博主。
此前,湖北红安的凌女士也掉入了“榜一大哥”精心铺设的陷阱中。她在直播时,“榜一大哥”熊某经常为她刷礼物,且出手十分阔绰。随着凌女士对熊某越来越信任,熊某开始上演“借钱戏”。二人交往期间,熊某以各种理由诈骗凌女士30余次,诈骗金额12万余元。最终,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6月,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周某以打赏获取数十万“收益”。他通过网络直播,给美女主播打赏,成为“榜一大哥”从而获得主播信任,然后花言巧语向主播“借钱”。不到3个月时间内,周某接连骗了3名主播,诈骗近20万元。2022年4月,邻水县公安局将周某抓捕归案。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隗卓然告诉记者,这类诈骗套路的特点是犯罪成本较高,持续周期较长,但受害者相对固定,诈骗理由多样且“收益”不菲。一般情况下,很多网络主播为了“榜一大哥”能够长期为自己打赏,都会私下与其保持密切联系。有的犯罪分子伪造身份骗取对方信任,之后再虚构事实,以借款等理由实施诈骗,有的则利用主播急切吸粉、变现的心理,用帮忙刷数据、搞人气、合作投资等手段实施诈骗。
2021年,“00后”男生小杨在抖音平台给女主播小方陆续打赏了80余万元。但没过多久,小杨就后悔了,为了把钱要回来,他想到了虚构电商项目骗小方投资的方法。他称自己正在投资一个电商项目,只要营业额达到一定数目就可以每月拿到4万元。此外,小杨还将小方拉到了一个三人微信群,他在群中一人分饰两角,不停地切换微信号在群中介绍着投资的好处,并提供电商报表、合同获取小方信任。最终骗小方投资入股,“回本”了20余万元。
今年10月,江苏警方接到了一名网红主播左某的报警电话,称自己被骗22万元。左某是一位拥有60多万粉丝的网络主播,去年年底,他的直播间进来了一个“榜一大哥”许某。许某在直播间为左某刷了约3万元的礼物,于是左某将他加为了直播间的管理员。随后,两人线下见面变得更加熟络,许某向左某提出合伙开电竞酒店的想法,并与左某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酒店项目一直没有进展,左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已经损失22万元。
“前期的铺垫使得榜一大哥的诈骗变得很难甄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说,这类诈骗一般是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的精准诈骗,对很多网络主播而言,直播间是他们谋求生计的地方。除了极少数头部主播,大多数主播的收入并不算高,得到的打赏还需要与公司和平台分成。实施者在行骗前往往投入金钱、精力进行铺垫,因此不易甄别诈骗分子身份,防范难度大,主播们需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言辞。
另外,隗卓然律师提到,网络交友要谨慎,一旦涉及金钱往来,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注意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于追回损失、警醒他人,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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