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钟婷婷 通讯员 蔡微波
3月12日下午,鄞州区教育局发布2024年幼儿园招生通知。
今年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由鄞州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各教辅室(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招生对象为户籍、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鼓励并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值得注意的是,为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适龄儿童入园政策,随迁适龄儿童报名优先条件今年有所变化。
2024年秋季,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登记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或者其父母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优先:1.父母双方在鄞州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4年4月21日,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2.父或母一方在宁波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24年4月21日,已按月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小班适龄儿童线上报名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线上报名有困难或者逾期的,家长可于4月16日起前往就近公办幼儿园补报名。监护人最多可为小班适龄儿童选择3所幼儿园,建议监护人就近选择。中班、大班适龄儿童线上报名时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线上报名有困难或者逾期的,家长可于4月22日起前往就近公办幼儿园补报名。
据统计,去年共有46家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今年有望扩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发布,并以发布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或监护人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根据幼儿园公告的招生信息理性选择。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工作时,应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住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2.坚持就近就便入园原则。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招生。在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服务举措。
市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由教辅室(中心)统筹协调入园。
通知中指出,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控制班级学额,按规定年龄分班。对违规招生,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区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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