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宁波楼市上,有很多在售楼盘在搞各种形式的促销,促销优惠“诱人”。但买房大事,不能只看价格,在作出购房决策前,还有必要了解清楚你看的这个楼盘在价格之外的一些信息!
哪些信息呢?可以参照于今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宁波市也是浙江省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第一个地方标准——《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对新建商品房代销机构的要求。
《规范》明确,当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以及线上平台等的醒目位置,公开以下内容:
批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证明文件,包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
所有房屋销售价格和销控表,包括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及销售状态,如已销售、已认购或在售等情况;
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项目规划内、外不利因素;
住建、发改、市场和城管等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等。
上述《规范》要求公开的信息中,有的关系到你买房的资金安不安全、会不会被开发商挪作他用——务必要看清新房销售人员要你打款的账户,是不是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的则关系到你买的楼盘以及新房在交付入住后,会不会碰到诸如靠高架、近垃圾房或变电房或车库入口等等可能影响居住舒适度的问题——务必了解清楚项目规划内、外的不利因素。而记下公示的相关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万一碰到要维权的问题,也能让自己的权益多一分保障。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将持续督促新建商品房代销机构执行《规范》要求,保障新房购房者知情权,维护房产市场秩序。购房者如遇到未按《规范》公开相关内容的情况,也可向房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徐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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