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湾区之声 官微消息,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前院长岑浩辉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决定参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岑浩辉 资料图
岑浩辉出生于1962年5月。1999年12月20日,岑浩辉获行政长官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并担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
今年8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发布第44/2024号行政命令,应岑浩辉要求,宣布自2024年8月28日起免除其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今年10月13日举行。
此前,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于8月21日发表了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的声明。贺一诚说,本人对澳门有着深厚感情,为澳门发展已竭尽全力,惟因身体健康尚未全面恢复,为了澳门的长远发展,从大局出发,决定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本人将全力支持第六任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为“一国两制”事业和澳门发展继续作出贡献。
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及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是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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