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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盒吃完就能变成普通人"?事实果真如此吗?
2025-04-05 16:51:26 稿源: 法治网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引发关注。调查结果显示,在随机抽查的100件宣称功效食品中,有69件产品存在对消费者进行信息误导的行为,涉及降糖食品、跨境功能类食品及所谓具有“神奇成分”食品等多个类别。

图片来源:上海市消保委

  据调查,名为“旺府管理-小婷推荐”直播间在售卖“控瑭金方胰腺低聚肽复合片(特殊膳食)”这一产品时,主播宣传吃完4盒可以“从高血糖变为普通人,同时能够帮你把家里的‘片片丸丸素素(胰岛素)’做停做丢。”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除了用各种概念包装产品之外,似乎是为了逃避监管,该直播间与“控糖”有关的文字都用了“控瑭”来进行代替。而经过资料检索,记者发现医学上并没有“控瑭”这一医学术语。

  而在另一个名为“降宝康”的直播间中,主播在宣传“多酚稳糖固本片TM特殊膳食”这款产品时,也宣称“你们有没有在吃二甲格列阿卡和打‘素素’的,我们是可以循序渐进,让你们现在在吃在用在打的,是可以去做断,可以去做丢的,之后咱们可以不用去碰,可以不用去买的。”

  在直播带货时,宣称食品具有“降糖”“替代药物”等疗效,是否构成虚假广告或商业欺诈?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卫爽律师告诉法治网记者,若降糖食品、功能类食品宣称具备“替代药物”等疗效,但明显与检测数据不符,则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直播间暗示“停药可治愈疾病”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吃完4盒就能变成普通人”“现在在吃的药物可以做停做丢”……在主播们绘声绘色的宣传下,似乎这些功效食品都成了“神丹妙药”。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营养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新生儿科组成的专家组团队,对上述产品配料表成分进行评估、论证研判后认为:这些运动营养食品宣称具有显著降糖效果、替代药物治疗,缺乏充分依据。主播在口播宣传中暗示吃了该产品后可以停药,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调整必须基于医学评估(如血糖监测、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和医生指导。任何食品都不能替代药物治疗,在缺乏临床试验证据和医疗监督的情况下,宣称“停药”不仅违背医学伦理,还可能延误患者规范治疗。

  可见,一句“吃了就可以停药”,并非一句广告语那么简单,这些说辞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若消费者因轻信虚假宣传擅自停药导致健康损害,能否追责涉事各方?

  北京观韬(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主播在虚假广告中推荐商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若主播明知宣传内容虚假仍推广(如宣称“停药”),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未屏蔽“停药”“治疗”等敏感词),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需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作为广告主,商家需承担虚假广告的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消保委的此次调查,主要从4个主流直播平台中抽查了100件宣称功效食品,其中有多达69件存在涉嫌误导问题,占比近7成。不难看出,当前直播带货中此类误导宣传并非个别现象,甚至已成普遍套路。因此,对功效食品直播带货宣传合规性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李杰律师认为,治理直播带货中的误导宣传问题,需完善现有监管机制。首先,应强化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建立“敏感词库”实时监测直播内容,并设置违规产品下架机制;其次,应推行“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商家及主播实施禁播;第三,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网信办联合执法,针对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食品溯源打击;此外,应建立“直播带货备案系统”,要求商家提交产品功效证明文件(如临床试验报告等)。

  “提高违法成本,也是完善监管的重要一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虚假广告主按广告费3-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李杰律师补充说道。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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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盒吃完就能变成普通人"?事实果真如此吗?

稿源: 法治网 2025-04-05 16:51:26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引发关注。调查结果显示,在随机抽查的100件宣称功效食品中,有69件产品存在对消费者进行信息误导的行为,涉及降糖食品、跨境功能类食品及所谓具有“神奇成分”食品等多个类别。

图片来源:上海市消保委

  据调查,名为“旺府管理-小婷推荐”直播间在售卖“控瑭金方胰腺低聚肽复合片(特殊膳食)”这一产品时,主播宣传吃完4盒可以“从高血糖变为普通人,同时能够帮你把家里的‘片片丸丸素素(胰岛素)’做停做丢。”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除了用各种概念包装产品之外,似乎是为了逃避监管,该直播间与“控糖”有关的文字都用了“控瑭”来进行代替。而经过资料检索,记者发现医学上并没有“控瑭”这一医学术语。

  而在另一个名为“降宝康”的直播间中,主播在宣传“多酚稳糖固本片TM特殊膳食”这款产品时,也宣称“你们有没有在吃二甲格列阿卡和打‘素素’的,我们是可以循序渐进,让你们现在在吃在用在打的,是可以去做断,可以去做丢的,之后咱们可以不用去碰,可以不用去买的。”

  在直播带货时,宣称食品具有“降糖”“替代药物”等疗效,是否构成虚假广告或商业欺诈?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卫爽律师告诉法治网记者,若降糖食品、功能类食品宣称具备“替代药物”等疗效,但明显与检测数据不符,则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直播间暗示“停药可治愈疾病”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吃完4盒就能变成普通人”“现在在吃的药物可以做停做丢”……在主播们绘声绘色的宣传下,似乎这些功效食品都成了“神丹妙药”。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营养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新生儿科组成的专家组团队,对上述产品配料表成分进行评估、论证研判后认为:这些运动营养食品宣称具有显著降糖效果、替代药物治疗,缺乏充分依据。主播在口播宣传中暗示吃了该产品后可以停药,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调整必须基于医学评估(如血糖监测、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和医生指导。任何食品都不能替代药物治疗,在缺乏临床试验证据和医疗监督的情况下,宣称“停药”不仅违背医学伦理,还可能延误患者规范治疗。

  可见,一句“吃了就可以停药”,并非一句广告语那么简单,这些说辞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若消费者因轻信虚假宣传擅自停药导致健康损害,能否追责涉事各方?

  北京观韬(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主播在虚假广告中推荐商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若主播明知宣传内容虚假仍推广(如宣称“停药”),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未屏蔽“停药”“治疗”等敏感词),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需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作为广告主,商家需承担虚假广告的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消保委的此次调查,主要从4个主流直播平台中抽查了100件宣称功效食品,其中有多达69件存在涉嫌误导问题,占比近7成。不难看出,当前直播带货中此类误导宣传并非个别现象,甚至已成普遍套路。因此,对功效食品直播带货宣传合规性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李杰律师认为,治理直播带货中的误导宣传问题,需完善现有监管机制。首先,应强化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建立“敏感词库”实时监测直播内容,并设置违规产品下架机制;其次,应推行“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商家及主播实施禁播;第三,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网信办联合执法,针对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食品溯源打击;此外,应建立“直播带货备案系统”,要求商家提交产品功效证明文件(如临床试验报告等)。

  “提高违法成本,也是完善监管的重要一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虚假广告主按广告费3-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李杰律师补充说道。

编辑: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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