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好的减免政策怎么就执行不了呢?”不久前,一些老年读者向半月谈记者反映,宁夏“6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收挂号费”惠民政策出台多年,但医院普遍不执行,老年人就医挂号仍要交挂号费。他们希望半月谈记者帮忙搞清楚,其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惠民政策成了难以兑现的“空头支票”?半月谈记者随即展开调查,结果却出乎预料。
惠民政策多年不执行?
相关惠民政策是否存在?根据老人们的提示,半月谈记者查询了近年来宁夏出台的诸多惠民政策,最终找到了一份早在2018年就出台的文件。
当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中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医可优先挂号、就诊、交费、取药、住院,并免收挂号费。该《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60岁以上老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9年1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为落实《条例》,下发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老年人就医免收挂号费等优待政策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立即执行,对就医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并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宁夏部分医院在网络收费界面注明“老年减免”
看来,“6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收挂号费”一事确有出处。随后,半月谈记者实地走访了银川市多家公立医院的挂号窗口。在现场,前来就医的老年人在挂号时仍在交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挂号费”。半月谈记者询问窗口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不清楚老年人能减免“挂号费”。
此“挂号费”非彼“挂号费”
地方立法早已明确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医院为何“拒不执行”?一番调查下来,半月谈记者发现,原来,老百姓理解的“挂号费”,并不是政策里界定的“挂号费”。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宁价费发〔2005〕169号)规定,“挂号费”是指含分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和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等收取的费用,不同级别医院挂号费不同,A类和B类医院挂号费均为1元,C类医院挂号费0.5元。
除了上述挂号费,一般在患者就诊时,医院还同时收取“诊查费”。“诊查费”是指医护人员提供诊疗服务的费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诊查费价格不同。然而,为了简化流程,不少医院在患者挂号时,同步收取了上述两项费用,且仍以“挂号费”的名称显示。这导致老年患者认为自己交的是“挂号费”,应当全部减免。
受访的卫生主管部门干部表示,法律规定的减免“挂号费”,专指减免“那0.5元或1元的费用”,而“诊查费”是支付医生看病的劳动所得,不在减免范围内。
暖心政策重在“有感”落实
调查完毕后,半月谈记者尝试跟老年人及家属解释“挂号费和诊查费是两回事”。不少人感叹:“原来只是免收五毛或一元,医院在玩文字游戏。”
听到这些吐槽,半月谈记者心中五味杂陈。惠民政策虽已执行,群众却没有获得感,反而质疑“乱收费”。好事没办好的背后,是政策落地“悄无声息”,且未能准确宣传解读。
惠民政策如何才能办到老百姓的心坎儿上?在执行层面提升“感知度”是关键。就“挂号费误会”这件事来说,相关部门和医院完全可以及时将“挂号费”项目改为“诊查费”,并在网络收费界面注明“原价”“优待减免政策”“实付”等信息,避免患者的误读误解。
如今,越来越多好政策惠及民生福祉。但出台一项惠民政策,并不只是“下发文件”这样简单,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强化“把好事做好”的能力,打通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让暖心政策真正“有感”落实。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