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热点聚焦
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 民政部发布提示
2025-09-23 22:16:03 稿源: 中国民政微信公号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

2025年9月23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户端

市级重大新闻宣传服务平台

扫码下载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5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 民政部发布提示

稿源: 中国民政微信公号 2025-09-23 22:16:03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

2025年9月23日

编辑: 郭静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