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包凌雁)市统计局昨日向媒体通报一起企业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案件。据悉,宁波市津禧酒业有限公司拒绝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统计报表,并且对上门调查的统计人员不予配合。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统计法》相关规定,属于拒报统计数字行为。对此,市统计局依法对该企业实行警告并处4.5万元罚款。
今年9月份,市统计部门按照报表制度对经济指标达到“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行全面调查,为市场管理、宏观调控以及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准确统计数据。对此,江北区统计部门对全区128家经济指标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准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报表制度。由于津禧酒业有限公司首次列入报送单位之列,白沙街道和孔浦街道先后数次上门通知企业参加免费培训,但均被企业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随后,江北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又4次上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告知他们依法报送统计报表,但是该公司职员不予配合,企业负责人避而不见。直到该项统计工作结束,有关该公司的统计数据依然为空白,给此项调查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陷。
对此,市统计局法制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统计是一项既严肃又严谨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依法报送统计报表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提供真实数据。在这次调查中,因为个别企业拒报统计数字,影响整个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必将导致该项调查数据失真,从而不能准确反映行业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和《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以及《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决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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