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我市律师状告公路稽征部门在未告知情况下,收取养路费滞纳金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案,又有了新进展。昨天,一审败诉的原告杨根飞律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这起案件是本月10日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的,次日有多家媒体在报道此案时称,原告杨根飞律师在判决后表示接受一审判决结果,放弃上诉。
在判决后第三天,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此案,上海、北京等地媒体也作了报道。昨天,杨根飞律师给记者发来上诉状,说自己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他对一些媒体称自己放弃上诉的说法给予了明确的否认。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公路稽征处的工作人员,他们说还不知道此事,只是表示“上诉是对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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