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李宇锋 通讯员红郑 乐乐)本想通过电台交友多认识一些朋友,不料竟引来了色狼,身心遭受巨大伤痛。近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起强奸案。
2007年末,安徽人杨某通过电台交友栏目认识了异性小王,两人通过电讯方式相互联系。2008年1月13日,小王在宁波遇到一些琐事需要处理,杨某就自告奋勇为其帮忙,事后杨某和小王在饭店一起吃饭,还到迪吧娱乐。当晚11点多,小王提出自己要回宁波了,杨某便提出送小王回去。哪知道车子开到宁波大学附近,杨某却提出让小王今晚在镇海过夜,遭到了小王的断然拒绝。当时小王执意从杨某的车上下来,自己打车回家,杨某见状连哄带骗声称小王信不过自己,并表示为小王开好房间之后自己马上离去。
来到五里牌某宾馆之后,杨某为小王开了房间,当小王来到房间的门口时,杨某强行进入小王的房间内,小王试图逃脱但为时已晚,丧心病狂的杨某最终将小王奸淫。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杨某采用暴力手段,在一方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论处。在这里,警方特别提醒,通过各种媒介广交朋友无可厚非,但是女性朋友应当多注意自身安全,提高鉴别能力,避免不幸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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