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2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资金已陆续下达各地,将有600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治理,100个生态示范创建村镇得到奖励,400万民众直接受益。
根据第一次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环保特色、发挥资金整体效益的思路,确定了中央农村环保专项的支持重点,即通过建设水源保护区、实施应急保障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通过完善以农户为主体的小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实行综合利用,着力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通过因地制宜地建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水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垃圾收集、运转等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
经过审查筛选,5亿元农村环保资金中,约4.5亿元用于“以奖促治”方式支持的600个村庄,引导和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约50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100个村镇,促进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项目支持方案,“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流域以及国家重点扶持地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将得到重点支持,将有超过400万的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可带动各地农村环保投资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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