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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一哥”中石油,有些钱不是人赚的!
稿源: 中国江西网   2009-03-30 10:12:55报料热线:81850000

文/司振龙

  3月26日,两则比较有意思的新闻凑到了一起,都是关于“赚钱”的,而且皆为“牛逼烘烘大把赚钱”的类型。

  一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说,2008年剧烈波动的原油价格和严重倒挂的成品油价格,使得中石油险些将“亚洲最赚钱的公司”称号拱手让给中移动,好在它有“杀手锏”:中石油董事长兼总裁周吉平近日在业绩会上表示,发改委宣布上调成品油价格后,公司每月的新增收入将达到12.6亿元,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炼油业务的盈利将得到保证,未来炼油业务将成为公司的盈利增长重点,而天然气贡献也在加速。果然是“刘备的江山越哭越稳”,恭喜中石油牢牢地坐稳了“亚洲一哥”的金交椅,并极有“再坐500年”的可能。

  二是源于新浪财经的消息称,全球企业陆续公布08年业绩,谁是“赚钱之神”亦渐见眉目。按地区划分,中国企业表现不俗,占排名榜中三个席位;三家赚过千亿港元挤身排名榜的国企来自不同界别,分别为石油界的中石油、银行界的中工行及电讯界的中移动。再次恭喜“亚洲最赚钱公司”中石油,也恭喜差点成为“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移动,以及同入“赚钱之神”仙班的中工行,这可谓狠狠地给中国人长了一把脸。

  “有些钱不是人赚的”,自去年“《反垄断法》残疾儿”降世以来,笔者常不由自主会念叨这句话。这样说,断非拐弯抹角刁骂本国诸垄断老爷是“活禽兽”,相反,事实上在我眼中它们个个都堪称“人上人”。2008年原油价格剧烈波动、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这些诚然是不假,但最终谁被波动、倒挂了呢?“新增收入将达到12.6亿元” 、“天然气贡献也在加速”,显然不是“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中石油,而是傻了吧唧参加“听涨会”的公众。这还只是其一。其二,有人成为了“亚洲最赚钱的公司”兼“赚钱之神”诚然也不假,然,“亚洲最赔钱的公司”及“赔钱之鬼”何在呢?

  在此,请准允笔者援引一段距今虽近半年之久却仍是散发着挥之不去“血腥味”的媒体报道好了:多年来一直在油源问题上受控于两大石油巨头的民营油企准备“揭竿”反抗。昨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举办的“2008流通论坛”上获悉,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民营油企正计划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中石油和中石化。有关负责人称,上半年由于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国内用油紧张,民营油企面临被“断油”的困境。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分别于3月和8月下发通知要求两石油公司对待民营石油企业要一视同仁,并与民营油企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民营油企拿着文件去找石油公司,却无协商可能。或滴油不给,或给民营油企的价格高于批发价,且不开发票”。中商石油委2008年初步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663家,倒闭2/3,加油站45064座,倒闭1/3,亏损企业达1万多家。”(2008年10月13日 《新京报》)不待言,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至今还是活蹦乱跳的,并且活得照常很滋润,该事件则貌似不了了之了。亦不待言的是,即便用脚后跟思考我们也不难推测:“亚洲最赔钱的公司”及“赔钱之鬼”恐怕非本国民营油企莫属——至少它们当是其中一员,在另外两位“赚钱之神”中工行、中移动掌控的“命脉”领域,相关私营企业甚或“非法”机构也何尝不是哀鸿遍野的凄凉景象?

  对这些,曾多有论者称“行政垄断现阶段不得已并有其合理之处”,笔者听了一直很纳闷:既然说到了行政,奈何闭口不提行政的根本常识——宪法呢?如众所周知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是迄今人民却无权力拒绝“听涨会”?一旦涉身私营甚至连“人民”都算不上了?再者,宪法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私人财产”也被明确地写入宪法之中,然而民营企业似乎算不上“非公有制经济”?其资产似乎更压根就不属于受保的“私人财产”?荒唐!就此,笔者自是不敢妄言贵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没有效力,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东西显然还没有被宪法化,而这,也正是本国诸垄断老爷一手遮天的本事所在。于西方,宪法之上有上帝,于本国,一定意义上我们还真是得心悦诚服地承认,即便垄断老爷未必也在宪法之上,但称之为超乎宪法之外的“人上人”或曰“大天神”却一准没错。

  所以,说一千道一万,末了,打量着诸如此类“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赚钱之神”招摇过市的消息,笔者打心底想说的仍旧是那句话:“有些钱不是人赚的”——“人上人”可以,“天神”可以,当然,只要脑门上贴着“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权力灵符,其实就算“钱”字都不认识的白痴也照样可以,这,不言自明。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亚洲一哥”中石油,有些钱不是人赚的!

稿源: 中国江西网 2009-03-30 10:12:55

文/司振龙

  3月26日,两则比较有意思的新闻凑到了一起,都是关于“赚钱”的,而且皆为“牛逼烘烘大把赚钱”的类型。

  一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说,2008年剧烈波动的原油价格和严重倒挂的成品油价格,使得中石油险些将“亚洲最赚钱的公司”称号拱手让给中移动,好在它有“杀手锏”:中石油董事长兼总裁周吉平近日在业绩会上表示,发改委宣布上调成品油价格后,公司每月的新增收入将达到12.6亿元,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炼油业务的盈利将得到保证,未来炼油业务将成为公司的盈利增长重点,而天然气贡献也在加速。果然是“刘备的江山越哭越稳”,恭喜中石油牢牢地坐稳了“亚洲一哥”的金交椅,并极有“再坐500年”的可能。

  二是源于新浪财经的消息称,全球企业陆续公布08年业绩,谁是“赚钱之神”亦渐见眉目。按地区划分,中国企业表现不俗,占排名榜中三个席位;三家赚过千亿港元挤身排名榜的国企来自不同界别,分别为石油界的中石油、银行界的中工行及电讯界的中移动。再次恭喜“亚洲最赚钱公司”中石油,也恭喜差点成为“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移动,以及同入“赚钱之神”仙班的中工行,这可谓狠狠地给中国人长了一把脸。

  “有些钱不是人赚的”,自去年“《反垄断法》残疾儿”降世以来,笔者常不由自主会念叨这句话。这样说,断非拐弯抹角刁骂本国诸垄断老爷是“活禽兽”,相反,事实上在我眼中它们个个都堪称“人上人”。2008年原油价格剧烈波动、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这些诚然是不假,但最终谁被波动、倒挂了呢?“新增收入将达到12.6亿元” 、“天然气贡献也在加速”,显然不是“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中石油,而是傻了吧唧参加“听涨会”的公众。这还只是其一。其二,有人成为了“亚洲最赚钱的公司”兼“赚钱之神”诚然也不假,然,“亚洲最赔钱的公司”及“赔钱之鬼”何在呢?

  在此,请准允笔者援引一段距今虽近半年之久却仍是散发着挥之不去“血腥味”的媒体报道好了:多年来一直在油源问题上受控于两大石油巨头的民营油企准备“揭竿”反抗。昨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举办的“2008流通论坛”上获悉,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民营油企正计划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中石油和中石化。有关负责人称,上半年由于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国内用油紧张,民营油企面临被“断油”的困境。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分别于3月和8月下发通知要求两石油公司对待民营石油企业要一视同仁,并与民营油企签订长期供货合同,“民营油企拿着文件去找石油公司,却无协商可能。或滴油不给,或给民营油企的价格高于批发价,且不开发票”。中商石油委2008年初步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663家,倒闭2/3,加油站45064座,倒闭1/3,亏损企业达1万多家。”(2008年10月13日 《新京报》)不待言,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至今还是活蹦乱跳的,并且活得照常很滋润,该事件则貌似不了了之了。亦不待言的是,即便用脚后跟思考我们也不难推测:“亚洲最赔钱的公司”及“赔钱之鬼”恐怕非本国民营油企莫属——至少它们当是其中一员,在另外两位“赚钱之神”中工行、中移动掌控的“命脉”领域,相关私营企业甚或“非法”机构也何尝不是哀鸿遍野的凄凉景象?

  对这些,曾多有论者称“行政垄断现阶段不得已并有其合理之处”,笔者听了一直很纳闷:既然说到了行政,奈何闭口不提行政的根本常识——宪法呢?如众所周知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是迄今人民却无权力拒绝“听涨会”?一旦涉身私营甚至连“人民”都算不上了?再者,宪法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私人财产”也被明确地写入宪法之中,然而民营企业似乎算不上“非公有制经济”?其资产似乎更压根就不属于受保的“私人财产”?荒唐!就此,笔者自是不敢妄言贵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没有效力,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些东西显然还没有被宪法化,而这,也正是本国诸垄断老爷一手遮天的本事所在。于西方,宪法之上有上帝,于本国,一定意义上我们还真是得心悦诚服地承认,即便垄断老爷未必也在宪法之上,但称之为超乎宪法之外的“人上人”或曰“大天神”却一准没错。

  所以,说一千道一万,末了,打量着诸如此类“亚洲最赚钱的公司”、“赚钱之神”招摇过市的消息,笔者打心底想说的仍旧是那句话:“有些钱不是人赚的”——“人上人”可以,“天神”可以,当然,只要脑门上贴着“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权力灵符,其实就算“钱”字都不认识的白痴也照样可以,这,不言自明。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