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
写下这个题目,不免心中有些沉重。这倒不完全出于这种声音的微小脆弱,还在于看了大河报今天的一条简闻。简闻说,针对王佳俊冒用“罗彩霞”名字读大学一事,湖南省公安厅、邵阳市联合调查组在邵东展开调查。8日,罗彩霞就冒名顶替一案再次以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法庭起诉王佳俊等人。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日前已被注销。目前,王峥嵘夫妇已被有关方面控制,其女王佳俊下落不明(5月11日《大河报》)。——正是这后一句语焉不详的报道,让我有了写此评论的冲动。
首先我得声明,我对王峥嵘利用特权,让自己的女儿王佳俊假冒罗彩霞之名取得大学入学资格,而罗彩霞不得不复读重考,非但学业延长一年,且因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以致难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这件事情,同样十分气愤。正因为此,我也认为,教育部注销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等,也是为了主持正义,不但是王佳俊咎由自取,而且是大学招录中的一次纠偏。然而,从这件事目前披露的所有信息来看,事件本身,就是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制度恶果。比如特权、比如一考定终身、比如大学收费潜规则等。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很少出现行使特权的空间,各个环节又几乎找不到违规的机会,即便一不小心出现漏洞,也能够通过制度的纠偏机制进行及时的矫正,而不至于所有环节集体失语一瞒四年,非得借助一个机会,否则就泥牛入海永无消息。这就不是王峥嵘的能量所能实现,更不是王佳俊的个人责任。她也许被裹挟着一路踉跄,成为身不由己的牺牲品。
我注意到,王佳俊当年高考,总分为335分,其中数学19分、英语53分,这和贵州师大当时的二本录取线531分差距巨大。但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提供的“学生成绩档案表”,王佳俊大学四年的学习成绩并不落后,大多科目都在70、90之间,另外一些课程也是“中等、优秀”。她撰写的毕业论文《社会风气对当代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影响》还获得了“良好”的成绩。去年7月,王佳俊顺利获得了贵州师大法学学士学位。一位老师分析说,进入大学后,王佳俊的成绩与高中时的成绩相比,确实有了进步。她可能知道自己是冒名顶替的,因而更加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而且事实上,王佳俊很刻苦也很好强。这说明,一次考试可以淘汰一个学生的学习权利,但却无法证实,所谓录取线下的考生,一定就完不成大学的学业,成为合格的大学学生,至少在成绩上。
至此我们不难看到,现今以“公平”享誉的高考制度,却是以牺牲更多的不公平为代价的。它并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暴露了制度先天的弊端。其中也包括催生种种作弊行为的温床。从这个层面上说,高教部可以吊销王佳俊的各种证书,甚至终生禁止她的从业资格,却不能抹煞她的学习能力。而且这种禁止,也浪费了社会的可用资源。好比一棵大树,长在了不该长的地方,现在需要铲除,却未必木材不能利用一样。
记得美国弗吉尼亚州校园枪击案发生以后,有人在悼念遇害师生的同时,也没有忘记饮弹自杀的凶手,给他也在校园里摆上了一块纪念的石头。今天,我们在指斥王峥嵘的同时,是不是也关注一下王佳俊的命运。一个即将踏入社会的女孩下落不明,实在不是一件值得欢呼的事情啊。就算她有难以原谅的错误,我们是不是也该忏悔:小学和中学、家庭和社会,究竟给了她多少拒绝错误的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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