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木
昨日,重庆市规划局发布2012年前主城区将开建的27个城市广场功能定位,并通过网络公开向市民征集各广场的名称、主题、内容构思或方案。(《重庆晚报》5月20日)
对于一座现代都市来讲,城市广场可以说是城市文化、品位等的象征,是市民休闲娱乐、感受自然气息的较好去所。然而必须明了的是,如何建设城市广场,在哪里建设城市广场,建设多少个城市广场,从来都不是公权力说了算的,也就是说,城市广场的建设体现的不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意志,而应该是普通市民的意志。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两个方面的理由,其一,城市广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就必须遵守公共产品的自身规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例,某座城市开设哪些线路的公交,每条线路各投放多少车辆,一般都是根据人口聚集的程度、人口流量和流动频率的不同来决定的,城市广场也应该这样。应该是先有市民的需求,然后才有广场建设,市民对建设广场的这种需求其实就是市民意志。从重庆陡然建设27个城市广场的规模和频率来看,很难说是一座老城顺应民意的理性决策。
其二,从这次公示的内容来看,规划局不是对兴建多少广场,在哪里兴建广场进行公示,而是希望通过网络公开向市民征集各广场的名称、主题、内容构思或方案。显而易见,前者是市民意志之本,而后者尽是些细微末节、鸡毛蒜皮之类的事情,从网络上的留言也可以看出,网友们对广场名称、主题方面的反馈非常少,取而代之的是对兴建这么多广场必要性的质疑。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规划部门在规划广场的时候并没有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广泛听取民众意见,而是在已经做出关键决策以后才来象征性地征求纳税人的看法,这就好比企业管理者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生产出来一批产品,到头来只是向董事会询问这些产品该如何取名,上什么颜色,这显然是不合乎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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