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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3-02 07:10:00

  六、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按照国家节能技术标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推广节能降耗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强重点用能企业动态监测管理和对标考核,推进重点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和工业区集中供热。突出抓好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推动全社会节能,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污染物排放整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动各类园区、企业开展生态化改造。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和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因子的排放量。谋划建设一批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工程。加大对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能耗和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建立节能减排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构筑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在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领域,构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比较完善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到2015年,争取创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20个、示范企业50家。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围绕石化、钢铁、能源等重大产业,大力发展深度加工业、高端制造业,积极构建循环型临港工业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等,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以能源的资源清洁化、利用高效化、机制市场化为重点,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城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用地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继续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使用高性能、低消耗的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施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提高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程度。建立健全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促进能源、水资源、土地、废弃物、海洋资源等的综合利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和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集卡车等领域的推广使用。完善公众消费绿色产品补贴政策,推广节水器具、节能灯具和节能电器等,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鼓励民众使用绿色产品,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

  (三)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废气专项整治。实施全社会用煤总量控制,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推进集中供热和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控制工业粉尘排放。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重型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加强城市扬尘防治,净化城区空气环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禁止与水资源保护无关的开发,限制山林开垦和旅游开发,治理水土流失,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开展三江流域及其上游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继续巩固姚江治理成效,深化以甬江流域为重点的市域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和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城区截污纳管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继续推进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害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社会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城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清运体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制订实施《宁波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量统计、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建设“森林宁波”。继续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在江河源头、大型水库、森林公园、沿海单面坡及水土流失易发区等重要的生态区域或生态脆弱区域,全面建设生态公益林。

  发展低碳产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低碳化发展,逐步形成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产业结构。扶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消减碳排放、增强碳吸收、缩减碳足迹。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提高天然气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进形成低碳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强化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低碳化改造。

  建设低碳社会。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低碳意识,形成崇尚低碳生活的新风尚。开展低碳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医院、饭店、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机关、社区、企业等低碳示范基地。开展低碳社区示范方案设计,积极推进低碳化社区试点,提升低碳社会建设水平。

  (五)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四明山区域、杭州湾区域、象山港区域、东钱湖区域以及近岸海域的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杭州湾、三门湾等生态湿地,提高生态环境自净能力。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海域专项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保护好渔山列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等海洋功能区。推进山海协作和移民下山,维护和改善山区自然生态系统。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实施矿产区重组改造,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推进污染土壤修复工作。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收费政策,实施阶梯水价、电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产、森林、水、海域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排污费征收及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排污权有偿出让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生态补偿标准,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典型。大力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制定完善符合市情的绿色创建办法,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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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