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卡想要退款不容易
卢女士7月份在某美发店做头发时,美发师介绍,办理一张2000元的消费卡就可以享受理发、烫发、染发、护发店内标价的四五折优惠。卢女士听后觉得还蛮优惠,当即付给店里现金2000元,办理了一张消费卡。9月底当卢女士经过该店时,看到玻璃店门上贴着“店面转让,价格面议”的纸张,这下可急坏了卢女士。赶紧找到美发店,要求退还消费卡里的余额。卢女士按照自己消费时标价的4.5折扣除金额后,卡内还剩800余元,要求全额退还。美发店认为,既然卢女士要求退卡,那她就没有达到2000元的充值额,之前的消费也就不能享受4.5折优惠,而应全额计费,退一步讲,给卢女士7折优惠,也只需退还100多元,而不是800多元。在工商部门调解下,美发店退还了卢女士440现金并补偿卢女士价值720元的洗护发套装,卢女士满意。
点评:本案中,卢女士付2000元现金办卡,美发店承诺可以享受店内服务四五折优惠,直到卡内现金扣完,双方已经形成了以美发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卢女士已履行合同完毕,美发店则要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按标准提供美发服务来履行合同。卢女士要求退卡,其实是要解除与美发店的服务协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虽然美发店还没有转让,并称卢女士来消费仍然可以享受四五折优惠。但该店不久即将转让的事实已不可改变,卢女士不可能每天看着店以便在转让的前一刻来退卡。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卢女士要求退卡的行为应该得到支持,商家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