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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破解物管困局路在何方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29 10:35:58报料热线:81850000

  观察实录2

  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启事

  小区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在此,帮办周刊特别征集:

  如果您是业主,欢迎说说——

  您与物业有过什么样的磕磕绊绊?

  您觉得好物业的标准是什么?

  您采取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如果您是物业:

  对业主,您有哪些话不吐不快?

  欢迎拨打帮办热线:18005741890。

  4年间,我市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每年以30%的速度上升。

  市物业管理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在去年一年里,仅市民主动上报的投诉平均每3天不到就有1起。

  林林总总的案件经仔细梳理,法官们发现了两大特点:

  拖欠物业费案占大头

  几日前,甬上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林总告诉记者,前些年,他们几乎从未与业主对簿公堂,但从去年开始,官司数量明显增多,大多数为起诉业主催讨物业费。

  今年2月至今,这家公司已起诉5户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日前,我们还在梳理中,准备过段时间至少再起诉10户。”

  海曙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8年开始,该院受理的物业纠纷年年翻番。“2008年,38件;2009年,87件;2010年,133件;2011年,301件。”

  “这些数字仅为不完全统计。”一名法官表示,除非“迫不得已”,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大部分物业公司还是不愿与业主对簿公堂,很多纠纷尚处于待定状态。

  据介绍,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大多为物业公司向业主追讨物业费。其中,95%以上案件,物业为原告,业主为被告。超过80%业主因物业服务管理有瑕疵而拒交物业费,也有业主将第三人侵权归咎于物业,以电瓶车、自行车、汽车被盗为由拒付物业费的超过10%。

  拒缴理由有七

  海曙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物业官司的法官表示,从接手的案件看,物业官司主要集中在7个方面:

  出租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公用部位,收益不公开,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公示账目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诱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赔偿官司;

  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乱收费而引发官司;

  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要求物业公司违约赔偿案件;

  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收费许可或未签订物业合同引起的拖欠物业费纠纷;

  个别业主占用物业小区公用部分引起的纠纷;

  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物业费纠纷。

  “七大理由中,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是欠费主因,占到了60%。”

  周先生是海曙一小区业主,自2007年入住后,一直未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他告到法庭,要求他补交物业费,并按当初的入住协议按每天3%。补交滞纳金。

  接到法院传票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不交,是因为入住后发现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除了墙面从一楼到三楼渗水外,地下车库两次被雨水淹掉。向物业反映后,开发商虽然一直派人来修,却一直没修好,对造成的损失也没有什么说法。

  “除了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开发商更改规划、设施不完善等,业主将矛盾转到物业公司身上。”负责审理物业官司的法官说,在不少小区,这类问题往往又和物业服务不到位交织在一起,令更多业主以不交物业费方式进行“抗议”。

  另悉,相比一些物业公司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物业服务纠纷而引发的物业费拖欠、拒交问题,更多的物业公司认为起诉业主费力不讨好。一物业公司副总直言:“收集证据困难,收集齐证据找业主上法庭同样困难。即便赢了官司,和业主搞僵,以后更难处。”同时,打官司费时,一起官司从起诉到立案再到开庭、判决,少则两三个月,长则近8个月。

  因此,目前我市大量的物业服务纠纷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久积成疾。“不解决纠纷就收不上物业费,恶性循环就不会停止。”(金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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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破解物管困局路在何方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29 10: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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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启事

  小区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在此,帮办周刊特别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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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间,我市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每年以30%的速度上升。

  市物业管理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在去年一年里,仅市民主动上报的投诉平均每3天不到就有1起。

  林林总总的案件经仔细梳理,法官们发现了两大特点:

  拖欠物业费案占大头

  几日前,甬上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林总告诉记者,前些年,他们几乎从未与业主对簿公堂,但从去年开始,官司数量明显增多,大多数为起诉业主催讨物业费。

  今年2月至今,这家公司已起诉5户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日前,我们还在梳理中,准备过段时间至少再起诉10户。”

  海曙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8年开始,该院受理的物业纠纷年年翻番。“2008年,38件;2009年,87件;2010年,133件;2011年,301件。”

  “这些数字仅为不完全统计。”一名法官表示,除非“迫不得已”,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大部分物业公司还是不愿与业主对簿公堂,很多纠纷尚处于待定状态。

  据介绍,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大多为物业公司向业主追讨物业费。其中,95%以上案件,物业为原告,业主为被告。超过80%业主因物业服务管理有瑕疵而拒交物业费,也有业主将第三人侵权归咎于物业,以电瓶车、自行车、汽车被盗为由拒付物业费的超过10%。

  拒缴理由有七

  海曙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物业官司的法官表示,从接手的案件看,物业官司主要集中在7个方面:

  出租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公用部位,收益不公开,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公示账目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诱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赔偿官司;

  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乱收费而引发官司;

  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要求物业公司违约赔偿案件;

  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收费许可或未签订物业合同引起的拖欠物业费纠纷;

  个别业主占用物业小区公用部分引起的纠纷;

  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物业费纠纷。

  “七大理由中,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是欠费主因,占到了60%。”

  周先生是海曙一小区业主,自2007年入住后,一直未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他告到法庭,要求他补交物业费,并按当初的入住协议按每天3%。补交滞纳金。

  接到法院传票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不交,是因为入住后发现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除了墙面从一楼到三楼渗水外,地下车库两次被雨水淹掉。向物业反映后,开发商虽然一直派人来修,却一直没修好,对造成的损失也没有什么说法。

  “除了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开发商更改规划、设施不完善等,业主将矛盾转到物业公司身上。”负责审理物业官司的法官说,在不少小区,这类问题往往又和物业服务不到位交织在一起,令更多业主以不交物业费方式进行“抗议”。

  另悉,相比一些物业公司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物业服务纠纷而引发的物业费拖欠、拒交问题,更多的物业公司认为起诉业主费力不讨好。一物业公司副总直言:“收集证据困难,收集齐证据找业主上法庭同样困难。即便赢了官司,和业主搞僵,以后更难处。”同时,打官司费时,一起官司从起诉到立案再到开庭、判决,少则两三个月,长则近8个月。

  因此,目前我市大量的物业服务纠纷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久积成疾。“不解决纠纷就收不上物业费,恶性循环就不会停止。”(金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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