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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破解物管困局路在何方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29 10:35:58报料热线:81850000

  收费高不高

  可找第三方测算

  一方面业主抱怨物业费太贵;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感慨亏损严重。到底甬上物业收费标准怎么定?现状如何?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甬上物业收费现状,可以按照小区交付时间大致划分为三个区间:

  第一类是1998年以前交付的小区,如国医小区、新街小区、南苑小区等。这类小区属于政府划定的“老小区”,每年市、区财政都会对物业管理有一定补贴,因此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如国医小区当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15元和0.2元两个档次。

  第二类是1999年到2004年交付的小区,如四季长春、银杏四季等。这类小区是有关物业收费纠纷多发的小区,近年来频现的物业退管现象也多集中于此。导火索大都一致——“物业要提价”。

  究其原因,物业公司在接管小区时,根据“合同约定”原则,与业委会依据当时的经济状况、物价水平、人力资源成本等确定收费标准。这个区间内的物业收费多在每平方米每月1元左右(小高层住宅)。随着物价以及人力成本的上升,原先定的收费标准越来越让物业公司“捉襟见肘”,难以维系,于是有了提价要求。但对于习惯了老物价的业主而言,往往难以接受。

  第三类是2004年以后交付的小区,收费在每平方米每月2元左右(高层住宅)。这样的收费标准大多不会让物业公司出现严重亏损,矛盾也较少。

  以日湖花园为例。据物业负责人介绍,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元的标准,2011年物业费收入为400万。其中,支付近90个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占到了70%,水电费和公共能耗也是支出的大头。设施维修维护上,新增加了智能化监控探头,更换了几部电梯的电脑板等。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业委会或多数业主对物业费收费标准心存异议,不妨邀请第三方予以测算。

  据介绍,小区“收入”包括综合服务费、停车费、小区公共部位广告费、经营用房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工、保洁绿化器具、物业办公、税金、责任险等,其中人工成本占到70%左右。(董小芳)

  业委会是“总管”

  也需要“被管”

  去年,市建委做了一项《关于我市已交付使用并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其中,对业委会运行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业委会运行正常的小区仅占调查小区的53%,而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占调查小区的30%,业主自治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对业委会的认识不够。

  不少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缺乏参与意识,对业委会的选举和运行比较漠视、认为“与己无关”。殊不知,扮演“小区总管”的业委会若是运行良好,充分发挥作用,与物业协调工作,小区的物业服务将会得到很大提升。

  天水家园业主对此深有感触。从去年3月开始,天水家园业委会和物业一起,耗时两个多月,对小区停车做了一番调查。内容细致到每个区域有几辆车,车主有没有地下车库,一般习惯将车子停在哪里,进出小区走哪条线路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划出了小区行车单行线,使小区内胡乱停放、堵车现象大大减少。

  关注业委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与物业公司订立的服务合同也是由“小区总管”牵头签署。这份物业合同,直接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比如合同中事关停车费的支配比例约定。

  当然,“管家”同样需要“被管”。有业主曾提出这样的疑问:按照规定,业委会要对财务进行监督。那么,谁来监督业委会?业委会要是做了物业的“帮凶”,业主岂不是被蒙在鼓里。这位业主认为,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亟须提上日程。(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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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物业纠纷案件快速上升 破解物管困局路在何方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2-29 10:35:58

  收费高不高

  可找第三方测算

  一方面业主抱怨物业费太贵;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感慨亏损严重。到底甬上物业收费标准怎么定?现状如何?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甬上物业收费现状,可以按照小区交付时间大致划分为三个区间:

  第一类是1998年以前交付的小区,如国医小区、新街小区、南苑小区等。这类小区属于政府划定的“老小区”,每年市、区财政都会对物业管理有一定补贴,因此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如国医小区当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15元和0.2元两个档次。

  第二类是1999年到2004年交付的小区,如四季长春、银杏四季等。这类小区是有关物业收费纠纷多发的小区,近年来频现的物业退管现象也多集中于此。导火索大都一致——“物业要提价”。

  究其原因,物业公司在接管小区时,根据“合同约定”原则,与业委会依据当时的经济状况、物价水平、人力资源成本等确定收费标准。这个区间内的物业收费多在每平方米每月1元左右(小高层住宅)。随着物价以及人力成本的上升,原先定的收费标准越来越让物业公司“捉襟见肘”,难以维系,于是有了提价要求。但对于习惯了老物价的业主而言,往往难以接受。

  第三类是2004年以后交付的小区,收费在每平方米每月2元左右(高层住宅)。这样的收费标准大多不会让物业公司出现严重亏损,矛盾也较少。

  以日湖花园为例。据物业负责人介绍,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元的标准,2011年物业费收入为400万。其中,支付近90个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占到了70%,水电费和公共能耗也是支出的大头。设施维修维护上,新增加了智能化监控探头,更换了几部电梯的电脑板等。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业委会或多数业主对物业费收费标准心存异议,不妨邀请第三方予以测算。

  据介绍,小区“收入”包括综合服务费、停车费、小区公共部位广告费、经营用房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工、保洁绿化器具、物业办公、税金、责任险等,其中人工成本占到70%左右。(董小芳)

  业委会是“总管”

  也需要“被管”

  去年,市建委做了一项《关于我市已交付使用并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其中,对业委会运行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业委会运行正常的小区仅占调查小区的53%,而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占调查小区的30%,业主自治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对业委会的认识不够。

  不少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缺乏参与意识,对业委会的选举和运行比较漠视、认为“与己无关”。殊不知,扮演“小区总管”的业委会若是运行良好,充分发挥作用,与物业协调工作,小区的物业服务将会得到很大提升。

  天水家园业主对此深有感触。从去年3月开始,天水家园业委会和物业一起,耗时两个多月,对小区停车做了一番调查。内容细致到每个区域有几辆车,车主有没有地下车库,一般习惯将车子停在哪里,进出小区走哪条线路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划出了小区行车单行线,使小区内胡乱停放、堵车现象大大减少。

  关注业委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与物业公司订立的服务合同也是由“小区总管”牵头签署。这份物业合同,直接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比如合同中事关停车费的支配比例约定。

  当然,“管家”同样需要“被管”。有业主曾提出这样的疑问:按照规定,业委会要对财务进行监督。那么,谁来监督业委会?业委会要是做了物业的“帮凶”,业主岂不是被蒙在鼓里。这位业主认为,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亟须提上日程。(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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