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刘奇
五年来,改革开放合作不断深化。推进省级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市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国有资产调整重组,促进民间资本扩大投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逐步改善。深化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金融服务,新增上市公司2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79家、小额贷款公司27家、村镇银行11家。实施卫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稳步实施。完善投资、财政、规划和土地管理体制。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化。积极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由422.1亿美元增加到981.9亿美元,年均增长18.4%。实际利用外资123.8亿美元。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年均增长18.9%,境外中方投资24.9亿美元。口岸监管机制创新力度加大。积极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援疆、援藏、援黔和山海协作取得积极成效。实际引进内资1336亿元。
五年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推进文化大市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宁波书城、宁波博物馆、宁波帮博物馆建成投用,城乡“十五分钟文体活动圈”全面形成。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建成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个,9部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建设服务型教育体系,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完成医改三年五项改革任务,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成投用,新增医疗机构床位6127张,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9.7%、22.7%、27.5%。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素质继续提高。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在第七届城运会等重大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哲学社会科学、档案史志事业实现新发展。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慈善、助残等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和对港澳台事务取得新成效。加强国防建设、国防动员,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五年来,人民生活品质较快提升。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坚持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用于民生。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0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518元,分别年均增长11.6%和13.3%,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22:1缩小到2.06:1。高度重视物价稳定,抓好市场监管,“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建设和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加强。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培训城乡劳动力88.6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9.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下。社会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标准和待遇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从每月1056元提高到184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从100元提高到396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达到每月503元和460元,分别提高216元和276元。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252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90万平方米,3.8万户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完成老小区整治13.1万户。“一大五中”水源工程全面建成,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现水库直供联网,95%以上农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整治城区内河148公里,新辟、调整公交线路338条。
五年来,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活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代表建议3347件、政协提案2906件,提交地方性法规议案25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64件。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效率稳步提高。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成立咨询委员会。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公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行政层级监督不断强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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