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备受市民关注的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近日出台,全市出租车运价从20日开始调整。起步价由现行的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为8元/2公里);燃油附加费由3元调整为1元。
据了解,我市目前实际营运的出租车有360辆,现行运价从2005年起实施至今。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矛盾,理顺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以听证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起步价由现行的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为8元/2公里)。
目前,93号汽油价格为每升7.6元左右,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今后,出租车以93号汽油为燃油代表品。当代表品价格达到或者超过每升7.17元并持续15天以上时,可加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代表品价格达到或者超过每升8.25元并持续15天以上时,可加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以后依此类推。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代表品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直至取消燃油附加费。
调整方案还包括以下内容:车公里价格由现行的每车公里2元调整为2.2元。空驶费:单程载客在6公里以内的,不得向乘客收取空驶费。超过6公里部分,可按车公里价格加收50%空驶费。对往返租车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驶费。等候费:在载客运营时,除了乘客要求停车等候外,如遇路堵、红灯和待渡等候的,也可向乘客收取等候费。累计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部分,计费方式由现行每分钟0.4元调整为每30秒0.2元。车辆抛锚、肇事、摆渡等原因造成的停车等候,不得向乘客收取等候费。夜间行车补贴费:夜间行车补贴时间维持现行22时至次日5时不变,超过起步里程后补贴费由现行每车公里加收0.2元调整为0.4元。
按照调整方案,全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于20日起全面进行,预计23日前完成。在计价器更换之前,仍按原规定运价(包括燃油附加费)收费。 (记者金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