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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可在甬参加中考 录取时享同等待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1日 08: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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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有关政策发布。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今年起可在甬参加中考,就读普通高中。这是我市在浙江省异地高考政策出台后的配套政策。

  据了解,此前,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允许升入宁波的各类中职学校,不能升入普通高中。

  按照新政,从今年起,凡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我市流入地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同时还要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

  随迁子女的中考报名时间与本市户籍考生同步。在现就读的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后,随迁子女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暂住证(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年限证明,到现就读的初中所在地,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初中学校将通过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中考录取时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随迁子女从户籍地择校到本市学校就读,视作本市户籍择校生,不具备中考前部分学校的提前推荐保送资格。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本市内初中之间有过转学经历,不影响在我市参加中考。

  今年是随迁子女就地中考放开的第一年,可能会有部分随迁子女暂时达不到相关条件,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两条措施予以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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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