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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买墓地厚葬爱犬遭拒绝 宠物死后该如何善后?

民政部门:掩埋动物尸体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9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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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死后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就此,记者联系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该处何处长明确表示当事陵园拒绝将墓地出售给该女子的做法是正确的。

  “殡葬服务的对象是人,动物并不在火化、墓地等殡葬服务范围内。动物死亡后,尸体只能作无害化处理。”出于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考虑,何处长建议市民,不妨根据国家对病害动物的安全处理规程进行处置。“如果宠物确实是病死或死因不明的,那就应当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个人就不能随意处置了。”

  相关规定

  《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规定,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注意掩埋地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掩埋尸体前应对需掩埋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掩埋坑底铺2厘米厚生石灰;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米以上;焚烧后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以避免病毒传染。

实习生 姚溶溶 记者 吴震宁 胡菲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