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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装修知识成“消费盲点” 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9日 07:3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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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角阀漏水、墙面开裂、地板劣质、装修公司擅自变更设计结构……买房装修是家庭大事,但有实际装修经验的人并不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前天发布消费提示:住房装修是许多消费者的知识盲点,建议市民使用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格式合同。

  有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总预算为45万元,在装修期间,装修公司不仅拖延工期,还以种种理由上涨费用,工程总造价增至70万元。尽管造价比较高,但装修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质量保证,在交付时,消费者发现房屋装修存在多种问题,如墙面不平、玻璃被喷上油漆等。消费者多次与装修公司交涉,对方都是派人前来“整改”,却始终未解决问题。

  也有消费者投诉,他所购买的贴面装饰板在装修几个月后发现了大量黑色虫子,夹板中间层全部被虫吃空,前期装修必须拆除返工。

  去年,市消保委受理了15起家装类投诉,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设计图纸作业;二是管理混乱,施工问题多;三是家装工程完成后,对合同外新增项目决算有争议;四是家装工期延迟。为此,市消保委提醒,装修时要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慎选装修方式和装修公司。通常情况下装修承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装修公司只负责装修不管材料采购,另一种是装修与材料全部由装修公司负责。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在装修过程中关注监理工作,以免发生偷工减料。在装修完工后,要及时清点剩余材料,结算前一定要对用材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仔细核对。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市工商局与相关部门制定了《宁波市住宅装修装饰施工合同》,这种规范性合同文本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记者张燕 通讯员葛荣国)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