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吃完饭竟然拍拍屁股走人 一个吃“霸王餐”的被判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9日 07:58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吃完饭拍拍屁股走人,老板来要钱,就大大咧咧地说“先记我账上”,这不是电影里的“大佬”,而是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去年5月到11月,他在卖鱼路的5家饭店、一家烟杂店吃霸王餐16次、拿香烟4包,共计欠款3300多元。昨天,在海曙卖鱼路长期吃“霸王餐”的孙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退赔所有损失。

  孙某是山东人,长得人高马大,在宁波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平时喜欢去海曙区卖鱼路附近的几家餐馆吃饭。

  由于孙某有几个好哥们经常在一起吃饭,又喜欢喝酒,吃一顿饭得不少钱,而孙某做保安的收入又不高,于是孙某就吃起了“霸王餐”,并叫嚣:“卖鱼路上谁敢问我收钱?我想吃哪家就吃哪家,我就是老大。再问我要钱就把你店砸掉。”

  饭店老板见他如此霸道,跟着的一帮兄弟也不像是善类,报警又担心事后遭报复,只好忍气吞声让他赊账。

  除了吃饭,烟也是个问题。孙某在卖鱼路的一家水果烟杂店里“买”烟,也是只记账,从不掏钱。起先是十几元一包的“黄鹤楼”,后来要起了几十元一包的中华烟。终于,烟杂店的老板忍不下去了。2012年5月11日下午,孙某索要香烟被烟杂店老板拒绝。这可惹火了孙某,他对老板一阵拳打脚踢,又从隔壁饭店取来几个啤酒瓶,对烟杂店一通猛砸。当晚,孙某再次回来向烟杂店索要一包利群香烟,店主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去年11月3日凌晨,孙某带着哥们到一家饭店吃夜宵时,因店主觉得他赊账实在太多而拒绝为其烧面条,引发冲突。孙某对店主父子拳打脚踢,掀翻桌椅无数,但最终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法庭上,面对检察官一一罗列自己吃霸王餐的次数和所欠金额,孙某都表示承认。“我爱结交朋友,又好面子,可囊中羞涩。卖鱼路上的这些饭店老板都是老实人,所以我就肆无忌惮地欺负着。”孙某此时悔过为时晚矣。(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李义山 陈静)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