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中心城区将限行黄标车 15日起免费发放环保标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1日 06:58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推行“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出行线路限制和禁止通行政策,本月15日起,环保部门将给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集中免费发放环保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类,发放对象为在本市注册上牌的汽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对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将发给绿色环保标志;对符合国Ⅰ标准(不含)以下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不含)以下的柴油车,将发给黄色环保标志。根据规定,“黄标车”将不得进入限行区域,“无标车”将不得上路。

  据介绍,这次需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有80多万辆,因此环保部门在全市设立多个集中申领点。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申领点设在位于联丰路延伸段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杉井奥特莱斯广场。车主可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前往领取。此次申领不收取费用。

  杉井奥特莱斯广场申领点的申领受理时间为4月15日-7月15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受理。同时,对不同的车辆实行分时段申领:车牌尾号为1、2、3的车辆,申领时间为4月15日-5月14日;车牌尾号为4、5、6的车辆,申领时间为5月15日-6月14日;车牌尾号为7、8、9、0的车辆,申领时间为6月15日-7月15日。此次申领的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至该车辆下次年检时为止。

  市环保局提醒广大市民,2012年6月10日到2013年4月14日期间已年检并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含排气检测不合格未予发放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以及未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不在此次申领范围之内,2013年7月31日前须参加年检的机动车,可以按车辆正常年检程序由检测站检测并发给标志。无环保标志或者环保标志失效的机动车,届时将不得上路行驶。对无环保标志或者使用失效环保标志甚至伪造、变造环保标志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罚款。(记者曹爱方通讯员赵鸣婵)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