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普高分批次录取
市区普高将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才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第一批次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特长生录取优先。第二批次学生录取时,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志愿降6分投档。
五年制职业教育大专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通知执行。
市区高中段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考生报考志愿,根据录取原则统一录取;第二阶段,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发的分数卡(含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准考证,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审核备案。
市区普高与职校、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按规定,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批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学生务必取得电子学籍
从2011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一生一号”。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日前,省教育厅特别公开了一封《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学生在普通高中入学时,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后,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后,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公办学校违规跨市、县(市)区招生,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已经被生源地学校录取的学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会考,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省教育厅还提醒:家长们务必及时了解当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陈敏 通讯员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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