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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制售地沟油系列案一审宣判 两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7日 09:1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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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宁海地沟油案开庭审理后,历经了大半年,昨天终于宣判,柳立国、卜庆锋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主犯柳立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鲁军等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处1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卜庆锋和袁一、陈保刚3名主犯,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7年。

  去年,商报曾连续报道这起“全国特大制售地沟油案”。这起案子,共有20名被告人,涉及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公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分别在3起案件中对他们提起了公诉。由于涉案人员太多,庭审持续了5天。

  去年8月,宁波警方从宁海县一个地沟油加工窝点入手,由多省公安合作,破获了一起从掏捞、加工到销售的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

  前后9年时间,犯罪嫌疑人将价值上亿元的地沟油推向了市场。其中,仅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将地沟油与正常大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达3.5亿余元。(记者 胡珊通讯员贺磊陆建强)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