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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盲区”纳入视野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查市属园区财政预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7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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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审查同意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查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把监管“盲区”纳入视野。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指按规定设立,其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政府授权,在特定区域内行使相关的政府管理职能,财政独立运行的开发园区。具体指: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到2011年,这六个园区可用财力超过130亿元,加强监管十分必要。过去,由于体制机制原因,这些开发园区的公共财政预算一直未能“由人大审查批准”。

  去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出台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上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管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铺平了道路。

  本次会议前,市人大财经委对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3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提交了审查报告。这份审查报告提出了四点建议: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昨日下午,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基础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的决议。(记者龚哲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