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的iPad前两天在ATM机上取款时丢了,银行的监控录像清清楚楚记录下了拿走他iPad的中年女子的影像。
冯先生兴冲冲地报了警,以为案子一定可以侦破,但结果却让他很失望,这案子既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也无法向法院起诉。他最终打了商报帮办热线求助。
民警说不能立案
冯先生是江北一家公司职员,那部iPad1是他两三年前买的。
23日傍晚5点20分,他带着iPad去江北槐树路和解放路路口附近的一家建行存钱。
“当时,我随手把iPad搁在ATM机上,取完钱就走了,第二天早上才想起iPad忘了。”冯先生说。
24日中午,他赶到建行,经过一番交涉后,工作人员帮他查看了监控录像。
“是一个30多岁的女的,中等身材,背着一个小小的黑包,头发扎在脑后,不长。”
“在我走后没几分钟,她也进来办业务,看到我的iPad后,她犹豫了一下,把iPad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然后啥也没办,就离开了。”
看完监控,冯先生就报了警。
“中马派出所的一名民警陪我进去查看了ATM机,又询问了当时的情况,然后告诉我这不能立案,让我找法院去。”
“我想,到法院起诉也得有证据啊,于是又返回银行,希望拷贝一下监控上的录像。但建行的工作人员说,没有警察出面,他们不能给我拷,你说这让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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