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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立法严惩向三江河道乱倒乱排行为

最高处罚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28日 07: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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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向三江河道中乱倒渣土、乱排泥浆现象比较严重。昨日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把对此类行为的最高处罚,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以加大打击力度。

  现行的三江河道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流域性河道管理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作出修正。由于三江河道管理内容拓展、部分条款与上位法有关规定出现抵触、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优化等原因,目前这一法规须作出修改。

  针对目前向三江河道乱倒渣土、乱排泥浆行为频频出现的情况,法规修订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处罚额度进行大幅提升,以增加违法成本,发挥一定的震慑作用。对偷倒偷排单位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规修订草案还对三江河道范围内的涉河建设工程进行了规范。(记者龚哲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