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甬港北路一家银行报警称,有一名女子使用假票据,希望警方能协助调查。
随后,该女子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放在家里。”女子赵某(40岁,鄞州人)却一脸茫然。她说,这张存单里有7万元钱,存了两年定期,如今到期了,准备取出来,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票据是假的。
赵某说,2011年她和前夫离婚后,孩子被判给了前夫,但是由她来抚养,因此她向前夫要了10万元抚养费。赵某的前夫郭某给了她一张10万元的银行存款单。
当天,赵某去银行取了3万元,其余7万元则存了两年的定期,存钱后,票据一直放在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里。
赵某当着民警的面给前夫郭某打电话:“银行说我这张票据是假的,我还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这事情你要来解释清楚的。”
“你快点回来,回来我再跟你说……”电话那头,郭某迟迟不肯讲明事情的原因,而是一个劲地催赵某赶紧回家。
民警警告郭某:“这事情没你说的那么简单,不是你想回家就回家的,伪造票据是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郭某来到了百丈派出所。看着一脸怒气的前妻,他终于道出了实情。“当时,我的确是给过她10万元抚养费,并且将存单交给了她。后来因为生意亏了,手头资金紧张,我想到了她那里的10万元钱。”
这笔钱毕竟是给孩子的抚养费,他也不好意思明着要回来,于是就谎称有个兄弟跟他借钱,利息会比银行高,让赵某将这些钱借给他朋友。当时,赵某觉得比较划算,就将单据和身份证交给了郭某。
“我当时做生意的确很困难,实在想不出其他办法了,就花了70元,在路边的假证贩手里搞了一张假票据,当天就把7万元都取了出来,然后把假票据给了她,她也没怀疑就拿去了。”
目前,郭某因涉嫌伪造票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戴巧泽通讯员易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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