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B”车走绕城高速通行费减半后,有读者可能会问“以前某市民走一段绕城高速通行费是5元,是不是意味着减半后就是2.5元?”还有读者关心“这一政策是否会与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政策等起冲突?”昨天,记者就此进行了咨询。
通行费减半中有部分要归整
昨天,市交通委表示,“通行费减半”是平均数,并不是简单地除以2。通行费计算有固定的办法,此次优惠是在计算办法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进行尾数取舍归整。
据介绍,车主走绕城高速优惠的具体计算办法为:先按客车通行费=(车次费+行驶里程×里程费率+桥梁叠加费+普通收费公路项目在相关收费站的合并收费)×50%,货车通行费=(按计重收费应付通行费+普通收费公路项目在相关收费站的合并收费)×50%计算后,再按省现行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方法,以5元为单位(即2.5元(含)以下归0,2.5元-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进行尾数取舍归整。
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归整,在核算后,就出现了有些路段优惠幅度其实高于5折,有些则低于5折,而个别(主要是原先就只收取5元通行费的路段)在优惠前后收费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以最常见的7座以下私家车为例:
1.优惠前后收费标准相同。如蛟川至临江里程为3.079公里,其优惠前的应计通行费为6.232元,归整后应付通行费为5元;其优惠后的通行费为3.116元,归整后应付通行费也是5元。
2.优惠幅度刚好是50%。如保国寺至沙河里程为9.114公里,其优惠前的通行费为8.646元,归整后通行费为10元;其优惠后的通行费为4.323元,归整后应付通行费是5元,优惠幅度刚好是50%。
3.优惠幅度大于50%。如从宁波西至丁家山里程为32.820公里,其优惠前的通行费为23.128元,归整后通行费为25元;其优惠后的通行费为11.564元,归整后通行费是10元,优惠幅度大于50%。
4.优惠幅度小于50%。如九龙湖至东钱湖里程为32.882公里,其优惠前的通行费为25.152元,归整后通行费为25元;其优惠后的通行费为12.576元,归整后通行费是15元,优惠幅度小于50%。
减半政策与其他优惠不冲突
据介绍,“浙B”车辆走绕城高速通行费减半的政策,与国务院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政策不冲突。也就是说,在国务院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费时段,绕城高速依旧将实施对所有小客车实施免费,而对“浙B”牌照的中大型客车及货车采取规定中一样的优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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