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支援灾区抗洪救灾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带来的洪灾给我市造成严重影响,全市11个县(市)区、148个乡镇、近250万群众不同程度受灾,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损失。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部署,积极动员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灾区恢复重建作出应有贡献。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开展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部署,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积极响应,踊跃捐赠。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这次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我市募捐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这次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人人关心灾区、支持灾区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客观、真实地报道这次救灾捐赠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统筹安排,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奉献爱心。鉴于目前灾区接收的捐赠物资已能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本次救灾募捐活动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要做到接收捐赠款物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对所接收的捐赠款物公布于众,并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主动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跟进,加强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的监管。(记者龚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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