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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轨道交通票价定多少合适?定价方案今起征意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5日 07: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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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核算应考虑票价外收入

  听证会上,不少参加人认为,地铁成本核算没有把地铁开通后可能产生的租赁和广告收入算在内,这样核算成本不合理。

  消费者裘坚认为,轨道交通成本核算没有考虑物业租赁、广告收入,没有考虑长期成本分摊,地铁运营一段时间后,部分成本会变成固定成本,没必要在运营初期完全用票务收入弥补经营性亏损。

  市政协委员王力进也表示,轨道交通开通后应适当公布租赁、广告等收入情况,促进企业经营水平提升,减轻财政压力。

  市人大代表王泰琅则认为,轨道交通运营要靠票价来补贴成本的做法不可取,要想效益好,就要人气旺,轨道交通只有票价低,才能吸引更多客流。

  乘车优惠政策能不能多一些

  在听证会上,参加人对轨道交通的票价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也提出了不少建议。“地铁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具,不能以赚钱为目标,现在公交卡有6折优惠,建议地铁也有相应折扣。”消费者刘爱祥表示。

  消费者杨小颖则认为,老年人在工作日高峰时段需要半票乘车的措施最好取消,应该全天都免票,并建议60-70岁的人也半票优惠。目前学生和困难家庭的公交卡乘车是3折,建议轨道交通也能3折。市民政局封松定则建议,对部队军人、烈士遗属等也应该实行免票或优惠。

  消费者裘坚建议,应该推出1日票、多次票、月票、季票、年票等更灵活的票制优惠措施。宁波市公共交通协会曹琪成建议,票价完善后,应该再补充私家车停车换乘和公交换乘等优惠政策,公交1小时内免费换乘的优惠也应该扩大到轨道交通,这样有利于引导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提醒

  定价方案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25日起,我市轨道交通的定价方案将在网上(http://www.nbdpc.gov.cn)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除了网络方式,市民的信函请寄至:宁波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地址: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16室,邮政编码:315040;传真请发至:89183931。

  市物价局将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形成最终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定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俞仲智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