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慈溪人。2008年,他在宁波城郊承包了田地和荒山,开发果园,但中途资金紧张。在一场饭局上,他认识了家境殷实的家庭主妇李某。
李某的老公在外地工作,收入颇丰。李某当即答应可以借给张某一笔钱。
事成后,张某及时还清了借款,还经常拿些水果去李家表示感谢,李某也常光顾他的果园,一来二往,两人日久生情。
后来,张某也时常向李某借钱,感情好时两人不分你我,借钱还钱条子也不写,关系一直持续了3年多。
但是,过了热恋期,两人发现双方的性格差异也蛮大,矛盾渐多,而且两人的出轨都为彼此配偶所知。
分手后,李某要求张某还钱,说借给张某100多万元,而张某认为已还清了很大一部分,而且他也为李某花销不少,最后只同意写一张60万元的欠条。
果园种植并未给张某带来大收益,欠李某的60万元迟迟难以还上,后来他索性连电话也不接,果园也不承包了。
去年10月,李某将张某告上镇海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归还60万元。
最近,执行法官找到张某要求履行这笔借款时,张某却辩称这不是借款,是双方多年交往的花费,拒绝履行。
因张某拒不履行也拒不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他司法拘留15天。进了拘留所张某慌了,赶紧找家人筹钱。昨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和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记者胡珊通讯员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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