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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小夫妻吵架 妻子一怒之下下车被撞身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2日 07:3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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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呆呆地坐在法庭上,听着控辩双方不停重复事故经过,苏某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恍惚———

  去年3月的一个凌晨,他和妻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争吵,妻子一怒之下下车,被身后飞驰而过的车辆碰撞身亡。从此,天人永隔。

  苏某现年31岁,妻子赖某比他小3岁,两人均系安徽人。婚后夫妻俩育有两子,还年幼。

  那一晚,小两口开车前往上海。夫妻俩边开边聊,后竟因为一些琐事吵了起来。妻子的火气噌的一下上来了,大声说道:“给我停车,我要下车!”苏某这时也正在气头上,见她执意要下车,心一烦便在路边停下来。

  妻子当即下了车,甩上车门扭头就走。苏某见妻子正在横穿马路,担心其安全,立马下了车去追赶。正在这时,一辆汽车飞驰而来……

  后边一辆车的司机黄某看见了正在走动的苏某,转方向想绕开,没注意到另一边横穿马路后站在快速车道上的赖某。“砰”地一声巨响,当苏某飞奔到妻子身旁时,她已倒在了血泊之中,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认定,赖某违反了行人不得进入高速的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司机负次要责任。

  去年底,苏某及赖某的父母亲一同将保险公司和黄某告上了宁海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15万元。

  昨天上午,宁海法院经审理后,核定死者赖某与被告黄某的责任比例为6:4。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万元。肇事司机黄某应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约50万元,再按责任比例乘以40%,最后计20余万元。

  由此,苏某及赖某的家人获得3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

  (文中人均系化名)(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宁法)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