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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海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2日 09:1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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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县教育局获悉,《宁海县2014年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于日前出台。今年我县将继续按照“取消择校、调整学区、控制班额、分类入学”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从四月上旬开始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今年继续实行分类入学

与去年的城区中小学招生相同,今年继续实行分类入学,招生对象分三大类。第一类:城区户籍学生。初一新生为城区5所公办初中学区户籍生。小学一年级新生为10所公办小学学区户籍生。第二类:新生为非城区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城区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第三类:(1)新生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办厂或经商一年以上,并持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国税或地税)提供的纳税证明的。(2)新生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务工一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

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审核查验的证明材料为准。同时,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对第一类、第二类招生对象中特殊房产的界定做了新的调整。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所在地区域就近划片入学。从《宁海县2014年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文之后购房,仅限于学生父母与祖父母辈共同购房并持有共有权证;与其他对象共有,必须提供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权证。

就近划片与电脑派位结合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仍实行就近划片与电脑派位的方法。第一类、第二类对象根据新生提供的房产证,按所在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不得参加电脑派位。如果第一类对象无房产的,由招生操作小组根据城区学校招生情况,结合新生提供的租房区域,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学校。

第三类对象根据新生意向,参加有招生余额学校的摇号(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在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约20—30人参加,采取“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被淘汰者由县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今年我县城区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即:父母房产的第一类对象,父母房产的第二类对象,隔代房产的第一类对象,学区内无房产的第一类对象,隔代房产的第二类对象,电脑派位入学的第三类对象,选校入学的第三类对象,安排入学的第三类对象。当前一批次学生入学的学校招生学额满额时,后一批次学生由招生操作小组另行安排学校入学。

严把资格审核关

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将严把资格审核关,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今年4月30日。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对象条件提供相关预约登记,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核查。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另外,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

具体的招生细则将在近日公布。

(记者王银宁通讯员王家法)

稿源: 宁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