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遭盗刷了怎么办?验钞机验假币出了差错谁来担责?非自身原因造成不良信用记录该如何申诉?
3·15国际消费权益日临近,针对金融消费领域这些众所关注的问题,昨天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特别发布了一些案例,并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分析,以帮助广大消费者掌握更多的金融知识,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信用卡被盗刷两万元
持卡人于去年5月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提示称:“您的信用卡在某商户刷卡消费人民币20000元”。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该信用卡是如何被消费的?对此,持卡人向银行方面进行了交涉。结果经银行方面调查发现,该笔20000元的消费中,商户签购单上的签名与持卡人姓名并不一致。而进一步调查显示,持卡人曾于同年3月在同一商户使用被盗刷的信用卡进行过套现,且在套现过程中发生了信用卡信息泄露。
对于此事,持卡人认为,20000元刷卡消费非本人所为,要求银行撤销此单。而银行则称,持卡人在明知商户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的情况下,仍去商户处刷卡套现且自身在非法套现过程中未尽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及密码的义务,存在过错,故不对该笔交易进行退单。双方于是陷入僵局。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意见》(银办发〔2009〕149号)规定,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认为,本案中,发卡行的银行卡安全系数不高,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收单机构未能对商户进行严格监督导致商户从事信用卡套现行为,并由此使客户信用卡信息泄露而被盗刷,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该商户为短期成立的专门提供套现服务的组织,该案发生时已下落不明导致无法追责,经法院调解,最终由银行和客户各自承担50%的损失。
对此,银行卡部人士表示,作为银行,一方面要加强POS机特约商户管理,严格特约商户准入门槛、资质审查和授信标准;另一方面,则要加大对持卡人安全用卡的宣传,教育持卡人安全、合法使用银行卡;此外,银行人士建议市民,宜尽快更换安全系数更高的芯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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