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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宁波将对低效铸造业企业实施差别电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4日 08: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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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高耗能、低产出的铸造行业来说,转型升级迫在眉睫。昨日,来自市经信委消息称,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落后工艺(设备)企业和低效企业的淘汰、提升。另外,我市制定了铸造行业转型升级5年目标,平均产值规模比2013年翻一番。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对存在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设备)企业,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按企业全部用电加0.30元/千瓦时;对存在限制类的落后工艺(设备)企业,执行限制类差别电价,按企业全部用电加0.10元/千瓦时;对低效企业,执行限制类差别电价,按企业全部用电加0.10元/千瓦时。

  对既有淘汰类工艺(设备),又有限制类工艺(设备),或既属于落后工艺(设备)企业,又属于低效企业,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标准按从高原则进行。

  若企业已完成落后工艺(设备)淘汰任务,经申请、验收合格后,取消执行落后工艺(设备)差别电价。

  征收的差别电价资金,将统一纳入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记者 杨江 通讯员 储昭节)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