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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4日 08:4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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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食品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在昨天举行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签订了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会议由副市长张明华主持。

  寿永年在会上强调,要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没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将追究政府领导责任。辖区内发生严重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处置不当或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与监管失职有关的,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责成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任树刚)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