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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4日 08: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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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毕业两年内,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而对于在甬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宁波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灵活登记证》、《宁波市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24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次年的1月2日至13日(节假日除外)。补贴标准为按其应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对于在甬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宁波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到技工院校、定点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参加技能培训,对培训后取得专项能力、初级、中级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培训费补贴400元、500元、800元;鉴定费给予每人一次性全额补贴。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工院校组织的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其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重点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并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补贴,列入紧缺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还在相关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至50%。(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