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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三包打击霸王条款 3·15新《消法》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4日 09: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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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实习生刘佳楠  通讯员贺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社会再次聚焦消费维权。去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

家电申诉最多  “三包”问题最重

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去年一年,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申诉与举报案例1645起。其中,举报264起,服务类申诉386起,商品类申诉995起,涉及金额达148.1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86万元。

“消费者商品类申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烟酒食品类、交通工具类这三个领域。”据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陈维红介绍,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申诉占所有商品申诉量的40.3%。

“在商品类申诉所有问题中,‘三包’问题是消费者申诉的主要原因,售后服务到没到位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陈维红向记者解释道,“三包”制度不完善而导致霸王条款现象存在一直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

完善“三包”制  终结“霸王条款”

新《消法》第24条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的,消费者也可以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权”;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明确“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以往的按照发票开票日期来算。

关于服务欺诈行为,新《消法》加大了惩戒力度,第55条规定由现行的“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还规定了“保底金额”500元,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更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宣传多地展开

“今年是新《消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宣传新《消法》将是工作重点。”区消保委秘书长告诉记者,目前,前期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已在开展。

“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主要是针对投诉量相对集中的大型连锁超市,根据申诉举报数据反映出的问题,要求超市加强管理。”区消保委秘书长介绍。

此外,区消保委将于15日起启动为期一周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招宝山街道城河路建交局前、区人民大会堂广场、宁大科院、骆驼街道欧尚超市门口、炼化后施菜场前设置活动会场,宣传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相关知识。

编辑:陈巍

稿源: 镇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