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米意)房子拆迁后住房条件改善原本是好事,可镇海的老李最近却愁白了头。由于两边的子女“摆不平”,左右为难的他只好求助法院,起诉离婚、分房子。
65岁的老李,24岁时曾结过一次婚,但没有婚姻登记,育有一个女儿。由于收入微薄难以养家,“妻子”带着2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后来改嫁。
43岁那年,老李经人介绍认识了36岁的朱阿姨,朱阿姨带着10岁的女儿和8岁的儿子。两人一见倾心,很快结了婚。朱阿姨卖掉余姚老家的祖屋,搬来同住,两个继子女也跟了老李的姓,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2012年,老李所在的村纳入拆迁范围,老李全家可分得三套房子,一家人沉静在喜悦中。没过多久,老李的亲生女儿小李前来认亲,女儿小时候的相貌依稀可见,老李高兴地认了亲。
几天后,老李召开家庭会议,准备把其中一套安置房送给小李,以弥补多年来自己的亏欠之情。这一决定遭到朱阿姨和两名继子女的强烈反对,并对小李的身份和认亲动机表示怀疑。
一家人因此闹得不欢而散。老李一气之下,一个人搬到了外面住。
去年2月,老李来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和朱阿姨离婚,并分割房产。在起诉状中,老李称自己多年来受朱阿姨和两个子女排挤虐待。承办法官多次到村里调查,了解到事实刚好相反,老李和朱阿姨感情很好,和子女关系也很好。
老李最终说了实话:自己其实并不想离婚,“抹黑”妻子儿女,是为了分房子。
法官找到朱阿姨和两个子女做调解工作。朱阿姨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离婚,两个子女也盼着老李早点回家。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昨天,朱阿姨和两个子女同意把一套房产登记在老李名下,由其自由处理。老李随后撤诉,跟朱阿姨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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