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遮阳篷属于违法行为
董警官指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安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此外,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要处50元罚款。□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董力军 俞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