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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试点企业年度报告申报及公示制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2 09:09: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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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张正伟 通讯员张淑蓉 汪娟)改部门审查为企业自行申报;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昨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备受瞩目的企业年度报告申报及公示制度本月起在余姚、宁海、镇海三地先行试点,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今年开始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我市3月1日起停止了对企业的年检,同时探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及公示制度的方式、方法和机制。6月1日,宁波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公司出资信息公示制度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即将试点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除在形式上从部门审查变为企业自行申报外,提交信息内容也有了一些变化。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对企业诚信的一次大考验。按照规定,企业必须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或抽查,如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除了依法予以处罚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将通报给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此一来,企业在本地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证书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将受到限制甚至是禁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