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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建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2 09:18:5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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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以改革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逐步完善我市用能调节机制,牢牢把好高耗能项目两道关口,全面推进落后产能更新换代,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6月26日至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深挖技改空间,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高耗能大项目的投产扩容,高温和“菲特”台风的天气影响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成效不明显等主客观原因,2013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仅下降2.1%,未能完成下降3.6%的年度目标任务。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五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坚持改革,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明确目标,深化改革,逐步调整我市多年来形成的临港重化工产业布局。要科学论证转型升级方向,深入研究各行业的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评估行业产出及能耗水平,积极加以引导。要对高能耗产业的规模加以控制,研订详细的专项规划,通过机器升级换代和节约能源的措施落实,使用能规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控制在相对合理的区间。

———转变观念,逐步完善我市用能调节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能源“双控”目标和考核机制,不但要降低单位GDP能耗,也要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强化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的责任机制,推行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化的考核评价指标。要逐步减少全市用煤量,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方式,启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能源,提高能源能量转化率。要合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用能的具体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的价格调控手段,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最大地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落实措施,牢牢把好高耗能项目两道关口。要把好项目审批关,根据国家、省规定和《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不管企业大小、性质、行业类别,对于能评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一票否决。要把好项目后评估关,对企业、项目用能情况实行必要的监控和检查,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企业用能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不符合政策和能评要求的用能行为应予纠正,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项目能效检查等管理手段,完善并落实能源利用后评估制度。

———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落后产能更新换代。要建立健全行业用能评价体系,参考各个主要用能行业国内、国际的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用能标准和相应考核评价制度,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依据。要深度挖掘技改节能空间,依托高新科技,对产业链的设备、流程、技术等各个环节进行研究,深挖节能空间,转变落后用能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努力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从淘汰重点高耗能产业向淘汰普通产业的落后产能过渡,从而提高整个经济产业的用能效率。要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

———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用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完整的用能监控、统计实时系统。要严格执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队的节能标准,建立机制,杜绝能源的浪费和低效率使用,把“节水、节电、节油”作为单位的一项基本制度常抓不懈。要大力提倡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公共交通,鼓励群众使用小排量的私家车;推广节能电器的普及和应用,鼓励群众错峰用电、节约用能。要提高全社会民众的节能意识,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宣扬节能先进事迹,让更多的群众理解节能降耗的重大意义,自觉加入到节能的行动中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