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任山葳
“你知道火是谁放的?”
“不知道啊。”
“着火时,你是不是就在现场附近?”
“不在啊。”
犯罪嫌疑人王某每回答一个问题,鄞州公安分局民警袁兴都会扫一眼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数据。
短短10个问题,袁兴问了一个半小时。之后,他走出房间,冲早就等在外面的集士港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王泽点点头:王某在说谎!
现场:“火场逃生”的送货单
7月25日中午11点半左右,位于鄞州集士港新后屠村周家花园的两间房子突然起火。
这是两间砖瓦结构的房子,孤零零地伫立在田中央,总面积64平方米,是做油漆生意的重庆人杨先生以每年4000元的价格租来做仓库的,里面堆满了丙乙醇等油漆材料。
火灾发生时,杨先生正在外面送货。等他闻讯赶来,两间房子几乎完全被烧毁。
因为知道丙乙醇易燃,杨先生平时从不在仓库附近用明火。那好端端的,两间房子为何会起火呢?
一开始,杨先生也没有怀疑的方向,直到他在房子门口附近找到一个完好无损的塑料袋。
塑料袋鼓鼓囊囊的。杨先生打开一看,里面厚厚一摞竟然都是送货单,那是自己原先散乱放在房间桌子上的。
而那张桌子,早已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看起来,是有人在火灾发生前把送货单拿出来。难道这不是一场意外,而是人为纵火?
带着心中的疑团,拎着送货单,当天下午1点多,杨先生到集士港派出所报案。
监控:尾随而行的“同行”
眼前这摞“火场逃生”的送货单,让杨先生联想到了上午送货时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是中午11点左右,他到位于鄞州高桥大红鹰学院附近的一家科技公司去送货。在那里,他碰到一个也是做油漆生意的同行王某。
杨先生说,虽然是同行,但彼此间并不熟悉,他甚至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顶多只能算是眼熟。
在同一家公司遇到同行,杨先生以为对方也和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可问了公司的人,却说并没有这回事。
看似一场偶遇。却因为半小时后发生的火灾,而变成了令人生疑的巧合。
通过调取从杨先生租的仓库到送货的科技公司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王某的家就在杨先生从仓库出发到科技公司的路上。火灾发生当天,杨先生开车经过王某家后,王某就骑着电瓶车一路尾随他到了科技公司。
民警说,当天中午11点09分,王某曾经出现在他家到仓库路上的视频监控中,而他出现在下一个视频监控画面中的时间是11点30分。而正常来算,这段路骑电瓶车只需要6分钟。
同时,第二个视频监控到仓库的距离只有3分钟的路程。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