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发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要求乡镇、街道应该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获悉,宁波目前已搭建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多部门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后有困难,大家只需到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申请救助。
贫困大学生申请助学金,不到半小时就办完
前几天,镇海招宝山街道的小胡(化名)带着8000元助学金高高兴兴地启程上大学了。有了这笔钱,他可以安心地在学校求学。原来,小胡父母早年离异。小胡从小跟着母亲生活。前些年,小胡的母亲得了重度精神病,二级残疾。没有了正常的行为能力,原本是家里经济支柱的母亲,只能靠着“吃低保”过日子。好在,小胡很争气,今年参加高考,上了本科线。
听说现在民政、教育、慈善、工会等很多部门都有开展助学活动,那作为大学新生的小胡,可以享受哪些助学金呢?要到哪里打听打听呢?8月份,小胡年迈的的外公,拿着一张助学申请表来到招宝山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令小胡外公高兴的是,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像小胡家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在这里申请助学金。该社会救助窗口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小胡家实际困难,让他们享受了教育部门提供、额度最高的助学金,每年8000元,大学本科四年都可以享受。”
最让小胡外公意外的是,他的申请不到半小时就办理完了,申请教育部门的助学金也不用再跑教育局了,只需在这个救助窗口交一份表格就可以了。不仅如此,小胡妈妈享受低保,每年要审核一次。小胡上学不在家,他外公年迈容易忘记事情,他们一家还能委托街道上门审核办理。如果小胡妈妈或小胡本人遇到生病或其他困难,还能享受“临时救助”。
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已建立“一门受理”机制
遇到困难去哪个部门求助?自己是不是符合救助标准?这些对许多老百姓来说是个难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让陷入困境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和转办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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